[摘要] 11月24日,记者从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8月22日,我市各县(市、区)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以来,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全市不动产登簿量共164393条,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5927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9143本。
11月24日,记者从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8月22日,我市各县(市、区)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以来,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全市不动产登簿量共164393条,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5927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9143本。
据了解,2016年8月19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德城行政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公告自8月19日起,德城行政辖区(包括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内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正式受理经办,8月22日各县(市、区)均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市全面实现“新开旧停”。
为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运行,德州市国土资源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的通知》、《关于规范不动产登记操作流程的通知》、《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中土地与房屋用途性质衔接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有效推动了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人员划转、信息平台建设、窗口设置、档案交接等重点环节的实施,为规范发证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方便群众办理登记业务,市国土资源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置了29个业务受理窗口,提供办事指南、登记流程、申请资料目录和表格示范文本等信息,配备档案查询终端机,办事群众可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自助查询相关不动产资料信息。为方便群众进行权籍调查,将具备不动产测绘资质的机构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供企业单位和个人择优选择。实行了实名制取号、提前通知等候办理等方式,有效解决了群众排队等候时间长问题。建立了疑难问题解决机制,解决不动产登记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办理土地、房屋、林权等32种类型的不动产登记市国土资源局梳理各类型登记事项,制作了办事流程图,按照“窗口统一受理,业务内部流转,窗口统一发证”模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截至目前,市本级(包括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3722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0020本,登簿总量93511条。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历程
一、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颁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条例自2015年3月1日实施。
二、2016年1月1日,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法定办理流程、受理资料等内容,使不动产统一登记在操作层面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2016年以来,市中心城区开始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要求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四、2016年8月19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德城行政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公告自8月19日起,德城行政辖区(包括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内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正式受理经办,8月22日各县(市、区)均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市全面实现“新开旧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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